網紅網店偷逃稅賺快錢須遏制 6起案件曝光
網紅網店偷逃稅賺快錢須遏制
近期,內蒙古、吉林、黑龍江、江蘇、江西、青島等地稅務部門曝光了近幾年依法查處的6起網紅和網店偷逃稅案件。從公布的案件看,有的在網上開設網店卻刻意隱瞞線上銷售收入,拒不申報納稅;有的偽裝成小規模納稅人,隱匿真實經營收入;有的通過個人賬戶收取電商平臺銷售收入,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。雖然偷逃稅手段不一樣,但本質上都是通過隱匿收入、虛假申報來逃避納稅義務。這些行為損害國家利益,嚴重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。
以網絡主播郭鑫鑫偷稅案為例,檢查人員依法調取了其直播平臺的經營數據,經過匯總甄別和逐項梳理,預估其帶貨、傭金、課程等收入總額合計超過1500萬元,這與其聲稱的收入僅有26萬元存在巨大出入。經核實,郭鑫鑫在檢查所屬期內,累計少繳個人所得稅、增值稅等稅費共計141.01萬元。2024年6月,國家稅務總局赤峰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、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268.89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。目前,涉案稅費款、滯納金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。
在青島,市南區尚品優食品店通過直播平臺店鋪銷售海鮮產品,粉絲數量58.4萬,網店總銷售量高達184.3萬件。但店鋪成立3年僅有一筆36元的稅款申報,與百萬銷量形成強烈反差。檢查人員依法調取其銀行賬戶資金流水,結合平臺經營數據、收入相關情況開展交叉比對后發現:該店鋪協調對接上游廠商,消費者線上下單后廠商直接發貨,所有商品銷售收入直接進入網店負責人尚修成的個人賬戶,上游廠商的貨款也都由尚修成個人賬戶進行支付。經確認,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,該店鋪通過隱匿銷售收入進行虛假申報,少繳增值稅、個人所得稅等稅費共計177.12萬元。2025年3月,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、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308.83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。目前,涉案稅費款、滯納金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。
“依法納稅是所有經營主體應盡的義務。”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,稅收與水電等生產經營支出一樣,都是企業合規經營應承擔的最基本成本,當部分網絡主播、網店經營者通過偷逃稅降低經營成本,以稅收成本“外部化”獲取不正當競爭優勢時,那些合規經營、依法納稅的經營主體利益將受損。這種“違法者獲利,守法者吃虧”的現象,會引發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性循環,動搖市場公平競爭的根基,必須堅決予以遏制。
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院長樊勇表示,從行業發展規律來看,平臺經濟要從野蠻增長轉向高質量發展,合規是必由之路。此前,多名頭部網紅因偷逃稅被查處,充分證明“靠偷逃稅賺快錢”的模式不可持續。只有堅守合規底線,將精力放在提升核心競爭力上,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才能在市場競爭中站穩腳跟,實現長遠穩健發展。
《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的落地,標志著對平臺內經營主體的監管從事后查處轉向源頭防控。據了解,10月1日起,境內外平臺已按照《規定》要求報送了相關涉稅信息,長效監管機制正逐步落地見效。“平臺履行信息報送和代扣代繳義務既是法定責任,也是行業擔當。作為交易數據的掌握者,平臺不僅要提醒經營者和從業人員依法登記,更要通過精準報送涉稅信息,協助稅務部門‘以數治稅’。”樊勇認為,《規定》的落地可以倒逼平臺內部建立嚴格的稅收風險內控機制,從源頭上減少違規行為。
施正文表示,《規定》的落實正在推動形成協同監管格局,當平臺數據與稅務、市場監管、網信等部門實現共享,當“源頭防控+過程監管+信用約束”的監管閉環逐步構建,平臺內經營主體偷逃稅的操作空間將被壓縮。
本報記者 董碧娟
來源:經濟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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